最新公告

感謝各位朋友對於本站的支持鼓勵,為了提供更完整的內容,筆者將過去獨立版面的文字集結於新站:夏一跳的私房觀點(樂觀進取愛分享),歡迎舊雨新知繼續給予批評指教!

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

博"士"還是博"土"?

近來針對博士過剩的問題,國科會著手規畫「五十七K方案」(促進博士級研究人員至產業合作研發方案),希望引導博士級研發能量到產業界,提升企業研發能力,並解決本土博士供過於求,卻引發了正負評價。其實不僅僅是博士過剩,碩士及大學畢業生也面臨了求職市場中僧多粥少的窘境,這是不是也該有配套的解決方法呢?還是頭痛時先醫頭,還沒發生的…..就看著辦呢?針對此問題,筆者有以下三點看法:

1.學校過剩,資源分配不均:根據教育部的統計,去年(九十九學年度)有五萬三千多名延畢生,再創新高。一直以來,產官學密切合作的連動下帶動了產業的價值鏈,簡單說就是產業界的需求結合政府的政策,而學校的責任則是培養及提供就業市場所需的人才,所形成的黃金三角。反觀現在的現象是:產業抱怨找不到人、人才被挖角…,學校面臨到招生不足的問題,即使七分能上大學,還是有多數學校系所無法收到學生,因此各校無不使出渾身解數,也顧不得未來學生的就業問題。舉例來說:筆者過去同事的公司就急需要asp.net的人才,偏偏大部分學校的老師不是不懂,就是礙於經費關係只教Java,試想:學生學的東西不是產業所需,無怪乎學生更害怕面對就業問題。

2.學校經營企業化之怪象:最近不斷有研究調查機構公布各大學之排行榜,各校為了面子(排名先後)、裡子(招生成績)之爭,不僅在學術論文發表的質與量要求更為嚴謹之外,更利用各家調查報導來作為招生宣傳之用。如此一來,大部份的老師在教學上可能就無法全神貫注,自然對於社會的關注及企業的發展相對會減少許多,如果學生們此時無法自制要求自己在基本學識上充實,繼續「由你玩四年」的話…,之後在求職市場遭淘汰,應該也是預料中的事。筆者曾問過身邊很多大三或大四的同學,他們給我最多的答案都是「不知道之後要往哪條路來走?」更多是對本科所學沒興趣!如果繼續追問的話,就會冒出「考研究所」的答案。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如此呼籲:大家念博士都只想發表論文,就不能幫忙解決社會發展碰到的問題。即使是中研院也不能只追求論文發表,也應做些問題導向的研究,「美國鈔票上面為什麼印富蘭克林的肖像,就是要智用慧賺錢,創造經濟發展。」國內博士不應排斥到企業界做研究,只想當個安定的大學教授。

3.博士何去何從呢?過去筆者與學校老師們談及學術研究之困難時,多半老師們的關鍵都在於企業實證資料難以取得,這剛巧呼應到翁院長所言,國內博士不應排斥到企業界做研究…,如果只是躲在學校做研究,是否是「閉門造車」呢?更深一層來說,與企業的連動性漸行漸遠,這豈是學生之福嗎?筆者一直有一個疑問:學校似乎非常排斥在職生報考博士班?如果結合在職(實務)與搞學術研究(理論)的學生聯合發表論文,是不是能更貼近社會或企業問題之研究與解決呢?

您想成為博"士”還是博”土”呢?一字之差,可是會讓您從雲端到谷底,不論是政府、學校及企業都應該重視這問題,否則僅是端出「五十七K方案」也只是杯水車薪,博士沒養成,卻造成國家及社會資源浪費,形成一堆博”土”。

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

沒有SOP 就只能SOS

最近幾次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,如:毒澱粉、食用油…等,都讓國家付出了慘痛的社會成本與代價。這些事件可能都不是第一次發生,但每個人都期望「它」是最後一次。雖是如此,在每次撻伐聲中,政府、廠商及相關權責單位是否有認真檢討:「究竟問題出在哪個環節?要如何才能避免問題再次發生?」。遺憾的是,我們多半看到:各單位相互推諉、互踢皮球…時間一久,大家就淡忘了。

很多人可能都很厭惡公司流程、表格一堆…常覺得某某部門或是某某人是在刻意刁難。例如:請假一天要直屬主管簽核、三天可能要簽到總字輩主管(還得寫理由…),申請經費更是繁瑣(發票、單據、票根…得保留齊全,不能亂掰),稍有不慎,馬上退回重填。筆者曾經也覺得公司的程序實在擾人,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於是乎員工就會有些變通的情事發生…有一次,公司客服接到客戶投訴電話,內容是他們所購買的商品出了問題,無法正常使用,因此委託負責業務同仁代為送修,至今已過了半年,至今尚未收到維修後的產品…由於該員工早些時候因為表現不佳已經自動請辭,筆者當時正是負責該部門的主管,理當去了解原因。經過與客戶詳談後發現到其中疑點甚多:其一是客戶是將產品拿給業務去維修,但卻沒有簽收單據?其二是如果該業務同仁送修產品,為何系統查詢不到此紀錄呢?再來是為何事隔將近半年,客戶才來追溯呢?

為了釐清案件,筆者嘗試與該名離職員工聯繫,沒想到就碰到冷言相對:「這事我記不得了…況且我也已經離職了…」,「既然你沒法說明詳細情況,那我只能請公司寄存證信函給你囉…」筆者如此回應,此話一出果然奏效,「嗯…我想起來了,是有這件事,東西還在我這裡,我明天拿回去公司…」。 雖然客戶的東西最後是拿回來了,但是公司也賠了部份聲譽(客戶覺得公司的業務不可靠)及金錢(更換新品給客戶表示歉意)。

過去在筆者任職的公司裡,也曾發生過多次重大疏失,導致公司蒙受損失、深受其害。經過內部檢討,都是在某個環節中出了問題,簡單說就是兩種情況:

一是缺乏SOP(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,標準作業程序);

二是SOP的某個環節因為時空背景變遷,或是法令變更…等導致程序需做修正

依前例來看,筆者認為為確保雙方權益,有幾個地方的程序可以檢討,以免後續產生糾紛:

1.客戶若無法親身送修產品,而是將產品交給公司業務同仁代勞時,理當索取「xx公司yy產品服務明細表」等類似的紙本做為憑證。

2.雖是公司業務同仁代客戶送修,服務部門也應該要建立檔案資料,而不是私相收受。

3.公司的主管應該要定期抽訪客戶,除了滿意度調查之外,也要詢問客戶對所服務的同仁及公司產品是否有任何建議或反應,避免其中有重大情事因同仁刻意隱瞞,而導致公司受影響。

「人」,或許是重大疏忽事件中最關鍵的部分,但如果缺乏了SOP,筆者認為十之八九就只能SOS了